发布者:逸夫医院 发布时间:2025/7/2 9:17:39 浏览次数:800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就 2025-2027年度新增医学检测委托检验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采购,相应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磋商公告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新增医学检测委托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BFZC2025-001
1.3项目预算:人民币18万元/年
二、项目需求
2.1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2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协议期内,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服务期满前根据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当年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技术参数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详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任一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
3.2.1供应商检测所属实验室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感染类诊疗科目需包含医学检验科,血液类诊疗科目需包括血清学,代谢类、生殖类诊疗科目需包括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3.2.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技术验收合格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2.3供应商实验室通过卫健委临检中心颁发的相关项目室间质评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2.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2.5供应商检测按要求办理相应的检验项目登记,实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项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四、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在“http://www.nydsrrsh.com/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供应商可自行下载。
五、领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 7 月 3 日至2025 年 7 月 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一律不接收。
2、线上报名:将证明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人委托书原件证明材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njyfzb@163.com邮箱,文件命名方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标段号(如有)+联系人+联系方式”,未按照要求格式发送视为报名不成功。
六、响应文件提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16 日09:0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以及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律不接收并予以退回。
6.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人工送达
6.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4B15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开启
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4B15会议室。
九、项目联系信息
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5-87115513、025-87115509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
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