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教育教学处 发布时间:2025/11/6 15:15:26 浏览次数:644
各科室:
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持续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24〕20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规(科教)[2025]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内容
(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基本知识;以及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医学人文等职业素养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干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教育。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以及医学科技创新等前沿知识。鼓励推荐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病理、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专业项目。
(三)其他有助于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的内容。如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奖项且有助于提升专业知识技能的项目等。
(四)无主题授课内容的年会、峰会、论坛,原则上不作为项目推荐;推荐项目申报内容中与授课培训无关的工作会议部分,不作为项目申报内容。
二、申报途径
省级 CME 项目申报网址:http://cme.jsma.net.cn/。
三、申报时间:
为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时间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内申报截止时间:请务必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之前完成院内申报及审核流程。
(二)系统开放时间:申报系统开放周期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超出该周期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院内申报及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无网上申报或未报送申报材料的均视为无效申报。请大家注意申报的时间截点及相关要求。
四、有关要求
(一) 项目申报单位基本要求: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由第一申报单位负责申报。申报单位属于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的,本单位的授课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
(二)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基本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在岗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人限报2项,项目内容应为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且必须承担项目授课任务。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学科专业。
联系人:钱亚琴
联系电话:87115887
教育教学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