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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度医学科研课题 的通知
发布者:科教部  发布时间:2018/8/2 10:17:56  浏览次数:3898

全院各科室:

顷接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知,现将2018年度医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我院限额推荐面上课题1项、指导性课题1

 

二、重点研究方向及支持领域

(一)重大疾病防治研究

重点围绕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疾病和神经精神疾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诊疗规范(模式)与评价、诊疗新技术以及相关适宜技术的基层推广应用研究;预防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感染者向艾滋病和肝癌转归的新技术、新策略研究;肺结核诊断治疗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研究;突发急性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技术研究等。

(二)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研究

重点围绕消化系统疾病、血液系统和免疫系统疾病、眼耳鼻喉疾病、口腔疾病、皮肤病及老年退行性疾病等常见多发病的诊疗规范和预防、康复方案研究。

(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研究

重点围绕儿童、青少年、妇女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模式及健康风险防控策略研究;重点人群相关疾病预警、早期筛查、诊断与治疗的综合防治体系研究;医养结合的模式与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四)公共卫生问题与健康促进研究

重点围绕健康危险因素防控研究;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技术研究;生殖健康与辅助生殖技术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关键技术研究;血液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医院感染控制技术研究;职业病防治研究;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监测预警、快速诊断等技术和防治药品研究;疟疾病例追踪溯源、检测筛查、媒介和药物抗性监测以及输入性传染源传播风险评估等技术研究。

(五)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

重点围绕免疫、代谢、个体发育、干细胞、再生医学、衰老调控、脑科学以及心理健康和环境与健康等方面阶段性应用基础研究(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生命组学技术、基因操作技术、精准医学技术、医学人工智能技术、新型检测与成像技术、疾病早期发现技术、生物治疗技术、微创/无创治疗技术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创新性与阶段性研究等。

(六)新型药物与医疗器械研发及关键技术研究

重点围绕新型药物、高端制剂、新辅料和医疗器械研发;健康产品研发及关键技术的阶段性研究。

(七)新型健康服务技术研究

重点围绕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协同医疗、智慧医疗、个性化健康服务以及医学应急救援等新型健康服务技术研究。

(八)卫生健康管理政策研究

重点围绕健康江苏建设的政策以及健康促进策略与路径研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及服务模式研究;人口老龄化对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与对策研究;卫生人才培养与使用管理政策研究、护理服务与护理管理研究;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研究卫生标准研究制定;医学伦理研究等。

 

三、课题类型

(一)面上课题

主要资助获博士、硕士学位年龄未满55周岁(196311日后出生)的中青年医学科研人员。其中,重点资助青年医学科研人员(年龄未满45周岁,197311日后出生);护理类项目要求申报人学历为本科(含)以上。每个课题省级财政资助额度3-5万元,课题承担单位配套不低于1:1

(二)指导性课题

主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紧缺专业人员倾斜,要求每个课题资助额度不少于3万元,经费由课题承担单位自筹。单位自筹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将作为结题验收必备资料。

 

四、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2019.1.12020.12.31)。

 

五、课题负责人相关要求

(一)研究能力:

有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提供2篇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的申报课题前期研究工作论文,并出具具有查新检索资质单位的查新检索报告。

(二)年龄要求:

面上课题负责人应为55周岁以下(196311日以后出生)、实际主持或从事相关课题研究的在职医学科研人员;指导性课题负责人应为50周岁以下(19681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以上单位在职人员。

(三)以下情况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1、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

2、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类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课题负责人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科教强卫工程”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医学创新团队带头人和医学重点人才;

4、在研的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负责人;

5、近5年课题验收不合格者;

6、科研学术不端行为被查实者。所有课题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参与两项(含)以上课题。

 

六、其他要求

(一)恪守科研诚信。医学科研活动应符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相关规定。

(二)遵守医学研究伦理管理相关规定。涉及人体的研究内容,应符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办法》相关规定。

(三)严控实验室生物安全。涉及生物安全的研究内容,实验活动应在经批准或备案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操作,研究方案应通过单位生物安全科研审查,相关人员应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样本保藏、运输、使用、处置应符合有关生物安全要求。

 

七、材料报送

1、课题申报通过“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wskj.jswst.gov.cn)在线填报(未注册人员请自行注册后联系科教部汪思逸进行激活)。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在“查看”选项中点击“打印草稿”。

申报书纸质版交至病房楼4B11科教部,电子版发送至科教部邮箱:njmuyfkj@163.com

2、截至日期:2018822日(周三)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须先通过院内评审,综合评定优胜项目往上级部门推荐。

 

八、注意事项

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均已经传至群文件及逸夫医院网站子栏目-科教部通知内,申报人员也可登陆科教部公共邮箱-收件箱内下载相关内容:srrh_kj@163.com,密码:02587115887

联系人:汪思逸  8711588760605

 

 

 

 

 

科教部

2018年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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