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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18年度南京市卫生与健康新技术奖 的通知
发布者:科教部  发布时间:2018/8/14 17:07:02  浏览次数:1246

各科室:

南京市卫生与健康新技术奖(原奖项名称: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新方法、新技术、新药械、新规范等须为2013年及以后市内首家开展、填补我市空白,创新指标处于市内领先(以查新报告和专家判断为准)。

2.申报的新方法、新技术、新药械、新规范等成熟、适用、先进,机制明确,有效性与安全性得到充分验证,与国内外现有同类技术方法等比较有创新或较大改进,综合评价指标优于同类技术。

3.申报的新方法、新技术、新药械、新规范等成为本单位常规开展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并已在本单位实施1年以上,积累了足以证明熟练掌握该技术、方法、药械、规范的病例数或使用例次数,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凡涉及人体者必须由病案管理部门出具具体应用的病案号,并符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管理规定,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经济效益证明必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5.相关论文必须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6.对于申报《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范围内的医疗技术,应提供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证明;涉及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干细胞临床研究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获得国家相关批准文件。

7.列入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学会指定或推广的技术标准、指南、规范和专家共识可优先推荐。

8.申报的新方法、新技术、新药械、新规范等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法规;不属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技术;基础研究类成果或已获得政府、行业科技奖励者不得申报;获市以上科技进步奖或2018年度省卫计委新技术评估奖励的,不予重复奖励。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南京市卫生与健康新技术奖申报书》、技术总结报告、201611日以后的查新报告(由科技部、卫计委、教育部等部门认可的查新检索单位出具)、论文、推广应用证明(临床病例由单位病案管理部门出具具体应用的病案号)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材料报送

1、《南京市卫生与健康新技术奖申报书》、技术总结报告201611日以后的查新报告(由科技部、卫计委、教育部等部门认可的查新检索单位出具)、论文、推广应用证明(临床病例由单位病案管理部门出具具体应用的病案号)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申报书纸质版交至病房楼4B11科教部,电子版发送至科教部邮箱:njmuyfkj@163.com

2、截至日期:2018824日(周五)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

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均已经传至群文件及逸夫医院网站子栏目-科教部通知内,申报人员也可登陆科教部公共邮箱-收件箱内下载相关内容:srrh_kj@163.com,密码:02587115887

联系人:汪思逸  8711588760605

 

 

附件:《南京市卫生与健康新技术奖申报书》

 

 

 

科教部

2018年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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