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科技管理办 发布时间:2024/2/19 10:55:57 浏览次数:164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4〕18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对我院肿瘤科沈华作为第二完成人,我院作为第二完成单位参与申报的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2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院科技管理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假名异议及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熊枫,电话:87115887(60605)
联系邮箱:srrhkj@163.com
附件:项目公示材料
项目公示-肺癌精准诊治新分子靶标筛选及转化研究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
科技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